包拯家训

从这里开始智慧地记忆。

[宋]吴曾

原文:

包孝肃公家训云:“后世子孙仕宦,有犯赃滥者,不得放归本家;
亡殁之后,不得葬于大茔之中。不从吾志,非吾子孙。”
共三十七字,其下押字又云:“仰珙刊石,竖于堂屋东壁,以诏后世。”
又十四字。珙者,孝肃之子也。

翻译:

包拯在家训说道:'后代子孙做官的人中,如有犯了贪污财物罪而撤职的人,都不允许放回老家
死了以后,也不允许葬在祖坟上。不顺从我的志愿的,就不是我的子孙后代。'
原文共有三十七个字。 在家训后面签字时,又写道:'希望包珙(把上面一段文字)刻在石块上,把刻石竖立在堂屋东面的墙壁旁,用来告诫后代子孙。'
原文又有十四个字。包珙,就是包拯的儿子。

原文拼音(仅供参考):

包[bāo]孝[xiào]肃[]公[gōng]家[jiā]训[xùn]云[yún]:“后[hòu]世[shì]子[]孙[sūn]仕[shì]宦[huàn],有[yǒu]犯[fàn]赃[zāng]滥[làn]者[zhě],不[]得[]放[fàng]归[guī]本[běn]家[jiā];
亡[wáng]殁[]之[zhī]后[hòu],不[]得[]葬[zàng]于[]大[]茔[yíng]之[zhī]中[zhōng]。不[]从[cóng]吾[]志[zhì],非[fēi]吾[]子[]孙[sūn]。”
共[gòng]三[sān]十[shí]七[]字[],其[]下[xià]押[]字[]又[yòu]云[yún]:“仰[yǎng]珙[gǒng]刊[kān]石[shí],竖[shù]于[]堂[táng]屋[]东[dōng]壁[],以[]诏[zhào]后[hòu]世[shì]。”
又[yòu]十[shí]四[]字[]。珙[gǒng]者[zhě],孝[xiào]肃[]之[zhī]子[]也[]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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